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
可承擔(dān)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:
(1)城市道路工程(不含快速路)
;單跨25米以下的城市橋梁工程;(2)8萬噸/日以下的給水廠
;6萬噸/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
;10萬噸/日以下的給水泵站
、10萬噸/日以下的污水泵站、雨水泵站
,直徑1米以下供水管道
;直徑1.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;
(3)2公斤/平方厘米以下中壓
、低壓燃?xì)夤艿?div id="jfovm50" class="index-wrap">、調(diào)壓站;供熱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
,直徑0.2米以下熱力管道
;
(4)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;
(5)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(不包括軌道交通工程)
;
(6)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廣場
、地面停車場硬質(zhì)鋪裝;(7)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
。榮譽(yù)展示

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